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福州紫阳立交桥拆除工程扬尘污染事件的通报

点击数: 2408 发布日期: 2015-08-28

                           

                             闽建建[2015]3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执法局,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海峡都市报2015年6月26日A06版以“紫阳立交桥拆除 放着雾炮机不喷水”为题,曝光了福州紫阳立交桥拆除工程施工现场虽有落实防尘、降尘措施,但在雾炮机出现故障时未停工整改,仍然继续施工造成桥体拆除时扬尘污染事件,福州市环保局已就这一事件进行立案调查。省厅于7月2日约谈了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经核实,福州紫阳立交桥拆除工程(业主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黄美锋;施工单位:福建博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晟;监理单位: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金霞),在进行拆除桥体圆盘作业时,因雾炮机损坏未及时修复,改用小型洒水车喷淋除尘,由于市政取水点较远,未能全过程进行喷水降尘,造成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在拆除前期虽做了较充分准备,但在施工机械出现故障时未停工处理仍强行作业,反映施工单位:一是应急预案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应急措施不力,三是存在侥幸心理。该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监理单位监管单位未能有效履行监理职责。

  经研究,决定:一是对参与该拆除工程的的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予以全省通报批评;二是根据《关于在全省中心城区开展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5〕20号)相关规定,将福建博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晟,列入省厅“黑名单”进行曝光。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3日